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億萬富翁的乞丐(一)




這是一個星期四的下午一點半,當午休時間結束,音樂聲漸漸響起時,揭開今天的下半天工作在手上的幾件公文完成後,可以期待的明天是一個愉快的週末。

但是太過美好的期待總是不太可能實現.............。

因為,議員那邊來了一個綠卷(就是卷宗的顏色來區分,綠卷-十萬火急件,紅卷- 速件,白卷-一般普通件)。

「請在明天中午以前將受處分人彭淑英,身分證號:XXXXXXX,案件全卷送交XXX議員處」。

這就是OO議員下的指令,在公務員的立場看來如同聖旨一般,但這樣的指令如何照辦?法務思索著.........

首先,明天一天的公假,原本想將手上的幾件公文趕完,明天去受訓公假就無罣礙了,但這下子議員的綠卷來,今天這樣趕得完嗎?趕不完明天怎麼辦?

再來有疑義的地方是,議員可以針對民眾的請託來取得特定人的檔案卷宗嗎?這樣沒有個資的問題嗎?

而且,如果現在馬上即刻向檔案室調閱檔案資料,最快的速度也必須明早才能取得,那麼是否有足夠的時間來處理議員所要的資料內容?

這時候,牆上的時間已經是下午二點多了。




到底為什麼OO議員要這種資料勒?法務狐疑著,難道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嘴裡嘟嚷著.....

這時一邊用滑鼠在電腦上搜尋彭淑英的檔案號碼,先向檔案室申請調閱資料........
另外也同時在電腦中尋找有無任何資料檔案可以一窺究竟的............

找著找著,似乎看到了些什麼................bingo!

「彭淑英,在99年的時候,被開二張罰單,金額合計4萬+4萬=8萬     厚厚厚!這二張罰單已經移送執行署執行了」。

「什麼!什麼!她102年的時候有寫訴願,那ㄟ安捏!安捏咁有可能會過」法務嘴裡碎唸著....
接著看到了訴願決定書:「我丟災,訴願不受理!時間超過那麼久還可以寫訴願,我沒有聽過......」
法務的滑鼠在電腦上游移,「資料我把它印出來好了,如果時間不夠的時候,我手上的資料還可以先派上用場」。


到影印機邊,走過路過的同事問:「印這些幹嘛?」

「綠卷,議員要的」法務回答道。

回到座位,整理起資料.....黏貼索引,一份約莫有40來頁。

看一下牆上的時間,已經三點半了。


「蛤!要四點了喔!我下午要辦的公文都還沒開始誒!」,「我明天公假受訓誒,這樣怎麼辦?」


電話這時響起,「我是△△議員辦公室陳主任,找你們科長」。

「陳主任您好啊!請問有什麼指教?」科長總是如此這般笑意盈盈的說

「有一位民眾請託,說你們開罰單他都沒有收到,現在要查封他的房子」。陳主任如是說

「怎麼會這樣呢?我請我們同仁查一下!麻煩你告訴我一下相關資料」。科長很簡短的回應。

科長在Memo紙上寫著:「彭淑英,身分證XXXXXXX      還有議員服務處陳主任的電話」


「法務!議員這邊有一件案子,麻煩你去查一下看是什麼情形,回電給議員辦公室陳主任。」科長交代。

「喔!好」,法務走到科長位置拿著科長給的Memo紙。

「蛤!今天怎麼全部都是她的事」
「剛才午休起來才收到一個綠卷,oo議員要調閱彭淑英的相關資料」
「現在是△△議員要資料」
「現在是什麼情形!」

「那你電話回覆陳主任一下」,科長交代。


這時,已經下午五點多了。

今天下午的工作整個都delay,

如果明天去公假受訓,那麼我猜想,今天的事情應該還沒結束。

那麼我如果明天不去,還必須事先請假,不然會被算曠職,唉!今天事情怎麼那麼多!

那麼我先請假好了,我猜八成明天會有事。

同事們議會留守在訂便當了,ㄟ 訂便當+1。


處理完今天的公文,拖著疲累的身心離開辦公室,是晚上九點半,辦公室依舊燈火通明。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難纏的盛先生 (一)



其實,盛先生一點也不難纏。

上千戶的某大型國宅社區,由於住戶多管理問題也是頗惱人,各類型的住戶千奇百怪,盛先生就是其中一種。

盛先生住在這國宅社區二十多年了,與盛媽媽住一塊兒,房子的名字是媽媽的,但是盛媽媽年紀大了,大部分的社區事務,還是由盛先生出面打理。

社區通知要開區分所有權會議,盛家當然是由盛先生出席,但是這回兒管委會似乎與盛先生鬧得不太愉快。

一切就從區分所有權會議說起

「不好意思,盛先生,因為住戶名冊上頭沒有您的名字,可不可以麻煩您出具委託書」,社區幹事說。

「奇怪了!,我住這邊二十幾年了,你們又不是不知道,以前也不是沒開過區權會,現在是怎樣,換了保全公司,怎麼規矩這麼多,我等下就要提案,『換保全』,你們等著看好了!」,盛先生冷冷地說,卻有一絲絲的火藥味。

「不是啦!盛先生,是現在新的規定,如果沒有委託書,恐怕您無法代表出席呦!」,社區幹事補充說。

「矮呦!我沒先讓你好看,你先讓我好看了!今天是怎樣,找我麻煩是嗎?」,盛先生火氣上來了。
「還是請盛先生先在委託書這邊簽個名,那盛媽媽也請她也簽個名,這樣就好啦!哎呀!大家都是好鄰居,不要這樣動肝火啦!簽委託書是政府規定啦!我們管委會也要遵守不能違法啊!您說是不是?」,一位老公開公司,貴氣逼人的管理委員王太太前來打圓場,一邊請盛先生在委託書上簽名,一邊找人打對講機給盛媽媽說:「不好意思,盛媽媽,一會兒就要開區權會了,那您要不要下來簽個名啊?」。

「我兒子下去了啦!」盛媽媽答道。

「他忘了帶委託書了啦!」

「好啦好啦!比我還糊塗」盛媽媽說。

盛媽媽下來簽完名,盛先生也沒看見媽媽下來,區分所有權會議正進行著。




某日,盛先生到管委會說:「我要查帳!」

「蛤!」管理委員會當中某位委員愣了說。

「我們定期會將各種收支情形公布在公布欄,再麻煩盛先盛去看」管理委員這樣回答。

「你們那個都是做好的假帳,誰要看那種,所以我要查帳!」盛先生的要求,似乎讓管理委員有一點無法招架。於是,管理委員撥了通電話給主委。

「你問一下他是不是要閱覽卷宗,沒人在查帳的啦!他以為他誰啊!帳還要給他先過目喔!我們幹主委沒拿錢,白天還要上班,不像他那麼好命,每天吃飽閒閒,他已經不知道說要查帳幾次了,如果要閱覽卷宗,要跟我主委約時間,因為我要上班,如果要查帳,他又不是我主管,我還要向他報告勒!」主委略顯不悅,口氣也很直白,因為盛先生這不是第一次。

「不好意思,盛先生,主委要我問您是不是要閱覽卷宗,如果是,要先約時間喔!」值班的委員無奈地說。

「我就知道,要看沒得看一定有鬼,我要去檢舉你們」。語畢,盛先生轉身就走,留下錯愕的值班委員。



於是,建管單位接到盛先生的檢舉電話

「我要檢舉我們管委會不讓我閱覽卷宗」盛先生說

「好的,盛先生,我們接下來將發函請管委會陳述意見」承辦人員回答說

數日後,主任委員接到建管單位的公函,「請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陳述意見.............」主任委員看到此按耐不住,馬上打電話聯絡承辦人員說:「ㄟ ,不好意思,我是怎樣不給他閱覽卷宗,我只說如果要閱覽卷宗要約時間,而且他來的時候說要查帳,他又不是我主管,要來查帳,好像在抓什麼似的,他那個人很奇怪,整天遊手好閒,我們還要上班,三天兩頭想到就要來查帳,誰有辦法應付他!」。

「那沒關係,還是請主委您簡單寫一下寄過來,我們好結案,這樣可以嗎?」承辦人員回答。

數日後「本管委會並非隨時提供閱覽卷宗,請約時間,逾時不候。」承辦人員看著這一封管委會寫來的陳述書,嘴裡碎唸著,看起來,兩邊好像槓上了!。

「我要找承辦人『士杰』先生」盛先生來電。

「士杰先生出去會勘了喔!」值班人員回答。

「那我要找科長」盛先生似乎要採取甚麼行動。

「科長去議會開會囉!請問哪裡找?」值班人員回答。

「那我留下電話,請科長回來打個電話給我」盛先生冷冷地說。


稍晚,下班前,科長從議會回來,科長在桌上看見了留言紙條,指示劉股長去電瞭解一下狀況。


劉股長先與承辦瞭解一下狀況後,去電給盛先生,沒想到和盛先生真有話聊講了大約一小時...................(待續)


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

議會質詢


議會開議了,各局處室無一不上緊發條、全力備戰當中。必須到議會備詢的長官們可不輕鬆,除了要現場臨機應變外,後勤支援部隊也必須嚴陣以待。看似水面無波其實暗潮洶湧的肅殺氣氛在辦公室間瀰漫。一般洽公的民眾是無感的,但是基層工作人員可是辛勞備至,令人難以想像。

議員丟出了質詢的題目,必須在期限內即刻回覆,比如說:「請三個小時之內將92年至今105年 貴單位所有查報罰款的資料,開罰的金額、內容,必須分門別類歸納好,交到議員辦公室來」。於是底下的人就開始分工,讓資料結果在限時之內能夠完成,但是不管多忙,平常例行性的工作還是得做喔!因此議會質詢期間,輪值的人員加班到晚上11、12點是司空見慣。

議員可是市民選出來監督政府施政的,因此政府官員為了怕得罪議員以免上了質詢台被羞辱、罰站,只有百般容忍,極端的禮遇議員、議員助理、議員辦公室主任等。

辦公室場景:
一通電話響起,承辦人員語畢,面有難色的向科長報告。報告科長:「某某議員來電,他要檢舉本市所有XX房屋公司的招牌廣告,要我們去查報」。科長說:「這是什麼情形,那你先去查一下XX房屋公司在本市有多少分店」。

未久,另一名承辦員吳先生手上拿著卷宗走來向科長報告,報告科長:「我現在手上有一件是兩間商家,好像有招牌廣告的糾紛,其中有一家是知名的連鎖髮廊,另一家是連鎖的房屋公司,現在髮廊那一家去找OO議員,要我們去拆房屋公司的招牌,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處理」。

兩位技正是科長的左右手,分別對此回應,其中一位楊技正說:「這和剛剛裕文講的是不是同一件事?」,另一位習技正接著說:「拆人家招牌非同小可,我們要先查明人家房屋公司有沒有違規,不然拆錯了,還有國家賠償問題誒」。

報告科長:剛剛OO議員來電詢問:「位於一些玻璃帷幕大樓牆面所張貼的透視膜廣告,有沒有經過申請,請你準備資料,下午會質詢到」。「還有,剛剛向科長報告的XX連鎖房屋公司在本市有40多家分店連鎖」。

科長眉頭深鎖,接著說:「先發文請房屋公司陳述意見」。

到了下午,科長到了議會的質詢台,不意外的上午在辦公室發生的事情,在議會又再次上演。


議會場景
請問科長:「在本市存在著一種現象,我們的建築物掛什麼樣的招牌、多大的招牌怎麼掛招牌你們都要管,那麼,你有沒有看過在本市許多玻璃帷幕大樓上面美不勝收的各類型不同的廣告物?你們有沒有在管理,有沒有查報資料,請你拿出來」。

報告議員:「有關玻璃帷幕大樓上面張貼的透視魔廣告,目前本市還沒有相關法令可以管理」。

「你的意思是說,沒有法令可以管理就可以不管了是嗎?」議員用質問的語氣。

「不是的,請議員不要誤會,透視膜廣告是新的廣告技術,我們會將這個問題,修訂在廣告物管理規則中」,科長答到。

「請問科長,你們的廣告物管理規則修正案已經提了嗎?」議員接著問。

「報告議員,我們回去會盡快安排時間進行修訂廣告物管理規則」。科長回答

「你的意思就是還沒有任何動作嘛!XX局長、XX處長,這就是你們的管理廣告物的科長,他年年底的考績,我會盯著」。議員發狠如是說。

晚上八點半,辦公室依舊燈火通明,科長從議會回來沈默不語,議會現場的狀況即時連線到辦公室,大夥心照不宣。

科長小聲地對著周遭的幾位幕僚碎唸著,「我現在是沒什麼牽掛,小孩也長大了,30年年資也夠了,我退休領的退休金和現在相較差也只差一萬多,生活也不是過不去,隨時都可以退休啦!現在公務員這麼難幹,不如歸去」。

「報告科長」,王姓承辦人說。
「這麼晚了,還沒下班,什麼事?」科長應聲。

「下午的時候,科長在議會,有△△議員助理來電,說XX髮廊在本市連鎖店中,是否廣告物都有經過申請,請我們將數據提出來,議員那邊會持續關心」。


科長眉頭一皺,想說髮廊與房屋公司這件事有點不單純~

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主任委員之爭

看著窗外,外面正傾盆大雨中,這不就是英文的俚語:「下貓下狗的大雨嗎?」

下午2時,由承辦人員簡小姐安排了一場協調會。

人數約莫8~9人拿著傘,陸續進到狹小的辦公區,由於會議桌不夠坐,一群人或坐或站......

其中穿著淡藍色襯衫的萬先生率先發言:「我有三點聲明.......」,在吵雜喧鬧聲中法務於是

說:「先生,不好意思,『聲明』是留待澄清時候用的,如果先生有話要澄清,那麼先請這

位曹先生先講」。此時,在七嘴八舌吵雜的現場,曹先生的臉上瞬間露出淡淡的一抹微

笑.........接著說:「你到底有沒有禮貌啊!連聲明是澄清的時候才能講都搞不清楚,還跟人家

當什麼主委(鄙夷、不屑的眼神、斜著眼看著萬先生)」。

接著,曹先生自我介紹:「法務好,簡小姐好,我是社區主委,這位萬先生他不是主

委........」言未畢,萬先生丟出一疊厚厚的書面資料到會議桌上,發出「碰!」的聲響,搶著

說:「誰說我不是主委,我有資料證明我才是」,曹先生的發言被萬先生打斷,於是拉高音

線大聲起來。「如果你是主委,那麼為什麼名冊上頭寫的不是你的名字,所以「你~不~是

~」(此時曹先生激動地站了起來,指著萬先生的頭)我要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會議,重新

選主委.....」曹先生的發言與動作同時也激怒了萬先生,萬先生也起身不悅地說:「你憑什麼

召開區分所有權會議,你已經不是主委了,你已經解任了」,萬先生轉而對著法務與承辦

說:「他已經不是主委了,他在4月30已經解任了」。

法務雙手作勢要兩位坐下,「大家來這邊就平心靜氣,這邊是公部門,不是吵架的地方,這

邊是開放空間旁邊還有很多人在辦公,拜託一下!,大家有緣才能當鄰居,為了當主委傷

了和氣,這樣社區鬧得不平靜,住得也不開心啊!用吵架的方式管理社區,也不是好方法

嘛!是不是!」,語畢,曹先生與萬先生劍拔駑張的態勢與現場靜默的辦公室有極大的反差

因而稍有收斂,接著法務說:「今天是五月五日,曹先生您已經解任了嘛!您剛才說還要召

開區分所有權大會選下屆主委,這樣不是有問題嗎?」,接著曹先生說:「就是因為4月20日

那次選的不算,所以我要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會議,重新選主任委員」。萬先生這時候激動

的嗆聲:「因為這一次是我選上,他沒選上,所以他就認為不算,要重選,就是這

樣,很簡單」。曹先生義正嚴詞接著說:「4月20那時候我還是主委,我的任期到4月30,因

為那次選主委不算,所以我要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會議選主委 」。接著法務說:「不好意

思,曹先生,今天是五月五號,你們已經選出新的主委了,應該由新的主委接任才對

啊!」。「因為他們報備沒有成功被承辦退件,所以他還不是主委,所以我要重新召開」曹

先生緊接著答。

承辦人員這時候無奈的說:「今天請各位到這邊來,不是來這邊吵架的,是請大家來

這邊說清楚的,你們打電話這邊跟我講這樣,另一邊也打電話跟我講那樣,我覺得太複雜,

而且電話裡也講不清楚,所以今天請各位來這邊,我今天要說,我有退萬先生的件,是因為

名冊上面沒有萬先生的名字,但是當選人卻是萬先生,請萬先生這邊補正資料.....」。「我就

說嘛,名冊上沒有你的名字,你怎麼可能是主委」,曹先生毫不遲疑地回敬萬先生說。「另

外,你們的會議紀錄曹先生也有蓋章,表示會議經過到場的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這也是

不爭的事實」承辦人員接著補充。

此時,曹先生要求索回那份被退的文件,並說:「因為那份文件被退沒有報備成功,所以我

的蓋章不算,我要拿回來」,此時萬先生快速地收拾散在桌上的一疊文件,不安地說:「我

申請的文件為什麼要還你」,曹先生接著講:「我有蓋章的資料為什麼放你那,我要收回

來」。雙方為此爭執不休,一同前來的其他人也各自碎念一堆,其中一位會議記錄委員說:

「這是管理委員會的文件」,另一位管理委員說:「看今天這樣,那天的會議根本沒結果,

為什麼不再重開一次啊!」,另有一位總務委員發言說道「當天有全程錄影,希望政府能主

持公道」,此時萬先生氣憤地說:「曹XX,我要控告你意圖使人不當選」,曹先生立馬回

應萬先生說:「我要提出會議無效的告訴,你根本沒有主委的資格」。

法務這回起身又做了手勢要雙方冷靜下來,接著說:「今天來是期待雙方說清楚,講明白

的,但今天花了那麼多時間,到目前為止,似乎雙方達成的共識是『沒有共識』,如果這

樣,今天還要繼續下去嗎?」「我們公部門接受的是『備查』的文件,意思是你們社區、大

樓在開管理委員會,會議結束之後,檢附相關書表,將開會的結果通知我們公部門,那麼顯

然你們的會議結果縱使有結論,但是書表不齊備,我們公部門還沒有受理你的的報備通知,

就醬子,如果你們對於會議是否有效,或是主任委員是否具有區分所有權人資格仍有存疑,

麻煩你們到法院去處理」,法務以此來結束今天這不會有結果的會議,這時與會的各委員瞬

時不語,空氣為之凝結數秒之久。

「那麼,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某一位委員問道。「各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先,如果訴訟

的話,法院也會先安排調解程序,所以你們可以先到區公所調解看看」,法務回答道。

今天下午的主委之爭結束了,接著,喝口茶,望著窗外的大雨,享受片刻的寧靜~